根据现行司法解释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当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就已经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了。
2、有以下情形之一,虽然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最后应当注意的是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文4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