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书要怎么写?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此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
3、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4、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5.、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二、撤销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关情况。
4、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撤销申请日至少已满3年。
5、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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