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赢两年不执行属于作废。官司意思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某一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也就是所谓打官司的全部内容。其中,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执行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如何打赢债务纠纷官司
关于个人债务纠纷证据的规定,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原告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二)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三)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四)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要是当事人没有就民间借贷利息偿还的顺序作出约定的话,那么此时应该先还利息,在还本金。而具体说到利息的偿还方式上面,则可以是到期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进行支付。这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协商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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