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关于共同犯罪,我们可以从以下四方面来理解: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是二个以上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主体。共同犯罪的行为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二)共同犯罪的客体应是同一客体。对共同犯罪的主体和客体是比较容易把握的,而对于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分析起来就有些困难了,这两个方面不仅是判断是否共同犯罪的因素,也是区别共同犯罪与同时犯罪的关键所在。
(三)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应表现在“各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分工、参与程度、甚至参与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指向相同的目标,为了达到同一个目的。而且彼此相关、紧密配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自的行为是整个犯罪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
(四)对于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们的共同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什么是同时犯
“同时犯是指两个以上缺乏故意联系的人,同时或近乎同时对同一客体实施故意侵害行为,造成一定危害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各犯罪人虽然都具有犯罪故意,但各自的犯意是相互独立的,彼此缺乏主观上的联系,因此,它只是数个单独犯罪的偶然巧合,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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