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并不是只需作出口头决定,对于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机关是可以诉讼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以下条件,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1、申请事项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另外,行政机关如果发现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条件,一般都会将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具体和详尽地告知申请人,有利于申请人正确地提交申请材料,避免出现需要补正、延误受理的情况。
一、行政机关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怎么办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要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如果发现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条件,一般都会将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具体和详尽地告知申请人,有利于申请人正确地提交申请材料,避免出现需要补正、延误受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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