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生文件管理可以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保管。人事文件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没有文件管理权的机构保存的,应当通过就业报告书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重新处理相关手续,完善文件资料后,将文件交给人才市场,立即处理人事代理和文件管理相关证明书。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所属的各级人力资源交流机构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力资源、各种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无权管理员工的人力资源文件,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力资源交流机构管理。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高中学籍档案丢了怎么办如何补办
高中学籍档案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但是在学籍档案备案还没销毁时,是可以补回来的补办流程如下:
1、开介绍信,带着高中毕业证、身份证回高中找一下教务处,说明下情况,开具介绍信,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
2、领高中档案信息表,带着介绍信去当地的教育局的基础教育科要一下高中档案信息表,可以找基础教育科的工作人员。然后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填写,可能需要到毕业高中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毕业高中公章;
3、学校盖章,回高中找原班主任签字盖章、接着找校长签字盖章;
4、村委会盖章,回到户籍所在地找一下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5、教育局封条,带着所有材料到县教育局,跟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索要封条,由档案管理人员封档。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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