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对方自愿的就不能算强奸。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一、强奸案受害人写了谅解书还会继续追诉吗
强奸案受害人写了谅解书还会继续追诉。只要是立案了,就只能按减轻刑罚的情节来处理,还是会依法判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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