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刑事处罚的差异
时间:2023-07-06 10:14:21 1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的区别如下:

1、免除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缓刑不仅要对被告人判处刑罚,还要定罪,但刑罚符合条件后不再执行;

2、免除刑事处罚的适用是基于犯罪分子的轻微犯罪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缓刑的适用主要是基于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缓刑的适用不再危害社会;

3、被宣告免除刑事处罚的罪犯不存在被判刑的问题,也不存在被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再次执行刑罚的可能性。缓刑虽然宣告暂停执行,但保留了被执行的可能性;

4、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即使再犯新罪或者发现遗漏罪,也不存在适用数罪并罚的问题,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遗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原判决确定的刑期与新罪或者发现遗漏罪的刑期并罚。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法律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免于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全文7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缓刑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新时间:2024-01-11 16:45:03
查看缓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缓刑 最新知识
针对缓刑与刑事处罚的差异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缓刑与刑事处罚的差异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