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公证现场流程
(一)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二)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三)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四)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二、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二)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三、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一)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二)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三)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
(四)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五)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六)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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