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我市一对父子却因赡养费对簿公堂。日前,在法官耐心调解下,父子俩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近日,市民孙某来到建华区人民法院状告自己的儿子,要求其支付2014年的赡养费用。原来,很多年前,孙某的妻子就过世了,孙某独立抚养儿子长大。因望子成龙,他管教儿子十分严格,让儿子产生了逆反报复心理。后期,孙某又因房产赠与问题与儿子的矛盾升级,父子俩逐渐不再来往。
现在,60多岁的孙某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好,无法外出打工,便提出让儿子赡养,却遭到拒绝。后经多方调解,孙某与儿子勉强达成赡养协议。谁知协议履行仅一年就生变故,按照协议,孙某的儿子本应于2013年11月底交付2014年的赡养费用,但等了大半年,孙某见儿子仍没有给赡养费的意思,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儿子履行协议。
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根据《婚姻家庭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孙某的某些做法虽有不妥,但并不妨碍孙某的儿子对其尽赡养义务,接着从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以及二十四孝等讲起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又结合孙某儿子为人父的切身感受,谈到做父亲养育子女的艰辛。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孙某的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自己就是与父亲斗气,心底里还是愿意赡养父亲,并一次性预先支付了孙某三年的赡养费。孙某其实也不缺钱,他最希望儿子能常回家看看。通过法院的耐心调解,孙某父子结开了多年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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