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可以作为遗产公证,录音遗嘱是法律所允许的立遗嘱的方式,遗嘱人在成立录音遗嘱时应当具有2个以上的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并且在遗嘱中记录好名字与时间,然后将该遗嘱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益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未经允许的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未经允许的录音,涉嫌违法的,不能作为证据。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符合规定,且取得手段不违法才能认定作为证据。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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