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如何合理解决一方生活困难的困境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帮助。帮助的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可以以个人财产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对有困难的一方进行协助。但是,不能将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相混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起诉离婚一般要多少钱费用
起诉离婚一般要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三、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叛离的,法院判决离婚依据的标准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对方不同意离婚不能影响法院的审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n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n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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