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其中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会通过折抵的方式进行补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实际或应该获得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住房公积金时,要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我国的民法典明确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分割离婚公积金时,会通过折抵的方式进行补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实际或应该获得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住房公积金时,要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民 法 典 规 定 : 离 婚 公 积 金 可 以 分 割 吗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同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权利不得分割。因此,离婚时公积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民法典明确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其中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在处理住房公积金时,要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此,离婚时公积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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