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债务还应该互相分担吗
时间:2023-03-11 11:12:42 3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应该。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还应该互相分担。

一、离婚时发现孩子非亲生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在婚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违反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隐瞒非亲子关系,造成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及精神损害的。那么,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请求另一方返还在抚养孩子过程中自己已经支出的抚养费。

二、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算

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分割规定如下:

1、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3、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配规定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如下:

1、存续的期间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

2、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的单方行为,只需一方单独清偿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借款还是双方借款都应由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之,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分割规定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三、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从什么时候算

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财产转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9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夫妻债务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后夫妻债务还应该互相分担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后夫妻债务还应该互相分担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