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人民检察院比人民法院量刑更重的问题。对被告人判刑是法院的权利,检察院不能对被告人判刑,但是,检察院在提出公诉意见时,可以提出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法院在量刑时,要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否适当进行研究,但法院不受量刑建议拘束。所以,不存在检察院判刑比法院量刑重的问题。量刑要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检察院量刑三年整法院会判缓刑吗
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这个考验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但缓刑考验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其他以前犯的罪,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判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量刑三年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都有可能适用缓刑。
《刑法》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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