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人民检察院比人民法院量刑更重的问题。对被告人判刑是法院的权利,检察院不能对被告人判刑,但是,检察院在提出公诉意见时,可以提出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法院在量刑时,要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否适当进行研究,但法院不受量刑建议拘束。所以,不存在检察院判刑比法院量刑重的问题。量刑要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一、打架致人轻伤赔偿过了怎么判刑
打架致人轻伤赔偿过了怎么判刑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得到对方的理解,法院一般不判刑。若伤害严重,则涉嫌故意伤害罪,仅在量刑上由法院酌情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宽大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宽大处罚的建议;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检察院量刑四个月法院会怎么判
人民检察院量刑四个月的,人民法院会按照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决。人民检察院在移送案件时,对被告人的量刑作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对被告人判处四个月的的刑罚,但是,存在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人民法院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判处正确的刑罚。
三、法院会因家庭情况来判刑吗
法院会根据家庭情况来判刑。
如果家庭中的子女还小,被告人是唯一抚养人时需要要考虑。但是子女小,只是酌定情节,并不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于可能判处判刑的案件,考虑的这一情况,法院可能宣告缓刑;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考虑到这一情节,法院可能不会判处死刑。
法院量刑的原则如下:
1、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3、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4、量刑从轻原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5、量刑从重原则,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6、量刑减轻原则,在量刑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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