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完,低保可以使报销比例提高,但不二次报销。新农合二次报销又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参合农民不需要再交一分钱,当年按照每人每年15元标准从新农合资金结余中划拨大病保险基金。
农民一旦犯了大病,将在享受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的合规费用还可享受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指的是农民患大病,再经过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后,还能享受二次报销的政策,具体报销标准如下:1.5万元-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转外院治疗统一报销比例为50%。
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住院报销实行非单病种按比例报销和单病种定额付费两种报销方式。一、贫困人员在咸阳市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不交押金,不设起付线,住院合规费用报销90%(其余一级医疗机构80%)。二、贫困人员在县级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扣除起付线后,合规费用按90%比例报销。三、贫困人员在省、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半,扣除起付线后,合规费用按省三级65%、省二级75%、市三级70%、市二级90%比例报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全文8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