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各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一般自房屋交付使用、购房者(业主)领取钥匙当月,或次月起计收。也就是说,业主在接受所购房屋之后,应当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交纳相应的物业费用。以你为例,即便你尚未入住,但物业管理部门为养护小区绿化、巡查小区安全等,已经付出了劳动,因此,建议你依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物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履行相应义务。
但是,业主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对住房进行装修,属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因此,我们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你未交纳物业管理费为由,阻拦你对住房进行装修,没有法律依据,应属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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