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法律观念的提高,使得人们更加重视法律的相关规定,就离婚子女抚养的问题来说,越来越多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以签订协议等方式来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凭借夫妻双方的道德和良心,不仅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也推进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一般来说,离婚时双方会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调,通过签署离婚协议或者提起诉讼。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抚养费的接收方,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两种:按月支付和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数额一般以能支持子女日常生活需求为准,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方,抚养费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抚养费支付方月收入的一半,以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为最佳。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方,则会根据行业的平均收入或者年收入衡量。
离婚抚养费当然可以一次性付清,法律上认为有条件且双方都愿意的,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做法,但是一般不建议采取这种做法。一次性支付一般针对的是由于收入和居所不稳定可能导致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比较特殊的是,对于支付方是港澳台或者外国籍贯时,多采用一次性付清所有抚养费的方式。事实上对于抚养方来说,一次性拿到所有抚养费并非是理想的,虽然免除了每个月要钱的麻烦,然而考虑到支付方收入周期、生活周期和货币可能会贬值等多种因素,一次性支付并不利于更好的保障子女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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