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报警,不能逃逸。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处理人员尚未到达现场之前,当事人必须互相主动出示证件,证明身份、姓名、单位,以防有人为逃避责任乘乱溜走,给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带来麻烦,然后,设法保护现场。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对人员进行抢救,若需变动现场,应当表明位置。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走什么流程
1、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2、若发生了只有车损的事故,就相对而言就简单一些了。在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只可将案情迅速报警和保险公司,让他们出现场进行勘查,为日后的认定责任提供方便。
3、交警在双方认可签字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诉讼。
二、未保护现场而担责的案例
广东的杜先生开车撞伤摩托车司机后,先将伤者送医,而交警因此认定他破坏了现场,需负全责。
法院审理认为,交警事故认定合法准确;杜先生因不是故意破坏现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故只需承担70%的民事责任。
法院则是在权衡利弊之后作出的利益平衡——如果有证据表明,现场的破坏并不是故意为之,则会给予相应的照顾,以鼓励救人之举;同时,70%的民事责任也表明,由于杜先生没有履行标明位置等保护现场的义务,仍然要承担大部分的民事责任,法院并不鼓励不保护现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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