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使用权,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都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且农村转让宅基地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使用权的估价相对来说也不是那么容易,这边为大家提供三个宅基地使用权估价的办法:
1、成本逼近评估法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不能在市场上买卖,所以没有市场价进行参考,采用成本法,可以调查当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成本、土地开发成本、有关税费、资金成本等进行测算,以此来估算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这个办法适合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或有明确的拆迁补偿标准的地区。
成本逼近评估法计算公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土地取得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开发费(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开发程度需要的开发费)+利息(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投资产生的利息,计算基数为土地取得费与开发费)+利润(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投资产生的利润)+增值收益(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之后产生的增值)。
2、收益评估法
现在很多农村住宅在市场上出租,有很多人在农村建房后进城务工了,就把房子租出去了,现在大城市城郊地区较多,这种可以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不过在使用此方法的时候要注意,农村房屋的税费与商品房不同,还原利率的取值也应有区别。除此之外,各地时有因司法处置而拍卖宅基房的交易案例,可以剥离出宅基地价格。
3、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评估法
对于那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经覆盖到的区域,可以直接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比如发达的沿海地区,北京、上海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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