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中府办(2008)56号
发布日期:2008-5-21
执行日期:2008-5-21
市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市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健全财政财务监督体系,从制度上和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部分市级预算单位开展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目标
在保持预算单位现有基本财务管理模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技术,对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集中监管。即在保持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会计核算权不变(“三权不变”原则)的情况下,通过统一会计核算规程,统一会计核算软件,建立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即“两统一,一系统”),将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集中起来,结合有关财政信息实行监管。
二、试点单位范围和实施时间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式,自2008年7月起,将市金融办、市国库集中支付分局、市规划局、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老干部局、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等8个预算单位纳入首批市级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范围。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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