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对属于自由类的技术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吉林省商务厅负责省内企业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工作。
根据《条例》,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技术进出口的行为包括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一、技术进口合同登记流程
1、网络注册
新用户办理入网注册申请
2、在线合同登记
用户将合同有关内容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吉林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负责网上初审,系统提交后,企业打印出技术进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3、报送合同相关材料
A、加盖企业公章的技术进口合同申请表(2份)
B、加盖企业公章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2份)
C、项目可行性批复印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D、技术合同副本及中文译本复印件
E、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经营权备案表或批准证书、发票)复印件
F、其他所需要的文件
G、如涉及提成的进口合同,须提供可能性研究报告或提成费计算依据,要体现在企业申请的文件里
H、将上述材料报送吉林省商务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4、核准登记
对申请文件和合同在线登记内容进行核对(3个工作日)
5、颁发合同登记证书
合同登记内容核对无误,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二、几点说明
1、合同审核期限:
商务厅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向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对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或登记记录与合同不一致的,省商务厅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补正、修改,并在收到补正的申请文件或修改登记记录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2、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的注意事项
A、第一次办理技术进口的企业首先要申领CA证书和电子钥匙,获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入网注册许可,具体登录方法详见商务部政府网站服务贸易司子站在线办事栏目下的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fwmys.mofcom.gov.cn/.联系电话:010-65197374或0431-85663685。
B、企业与外方合同生效后,要将合同的有关内容在网上进行登记,系统提交后,打印出技术进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各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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