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学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等;2、教师资格,包括教师资格证和劳动合同、外籍教师等;3、教学内容,是否超纲超前、小升初、幼升小以及留作业、搞排名、办比赛等;4、培训时间,晚上8:30后不能办学;5、收费周期,不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6、资金监管,专户收费纳入银行监管或保证金。
农村违章建筑的新政策
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这些情况下违章建筑不予拆除随着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深入,违章建筑不仅无法确权还得予以拆除,这是顺应政策要求的。但法律之下也兼顾人情,总有特殊情况的存在,以下这些违章建筑就不在本次拆迁之列:
1、农民除此之外无其他住所的违章建筑。部分农民虽然在非住宅区建房,但是一旦拆除就居无定所,此类违章建筑暂缓拆除。但还需要符合一个条件,那就是此建筑面积要小于住房困难标准。
2、部分建造在房屋周围的附属建筑。部分农民会房边建造附属建筑比如车库等,但未占用公共面积,也未损害其他村集体成员利益,此类违章建筑暂不拆除。
3、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一户多宅的可以具体分户,多余的宅基地不予回收。
4、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违章农业设施。部分农业设施虽属于违章建筑,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此类建筑暂缓拆除。
5、无相关证明的工业产房。此类建筑给予补全相关证明的机会,可以列为可再开发之列,所以暂不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规定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造、销售、颁发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购买、使用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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