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先用权抗辩是什么
时间:2023-06-21 15:24:04 1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商标侵权的先用权抗辩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一、注册商标和商标的区别

注册商标和普通未注册商标区别非常大,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能受到这种保护,只能自己使用,如果使用过程当中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则使用人只能在自己在先使用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不能扩大使用范围,还有可能面临被他人起诉商标侵权的风险。对于驰名商标,商标注册的好处就更加明显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只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就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即对于所有品类的商品或服务他人都不可以使用与已注册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二、侵权商品的种类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怎么抢注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遇到以下几种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情形。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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