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的救济途径有:
1、社会救助: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劝阻、调解;
2、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
3、民事救济:离婚并索要损害赔偿;
4、刑事惩罚:若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给予制裁。
遭遇家暴如何救济自己
当我们遭遇家暴时,可以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救济自己,保护自己不受家暴侵害。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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