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罪,属于典型的经济类犯罪之一,其主要指涉企事业单位在面对国家实行的外汇管理法规时,未经许可擅自将所有的外汇资产存放于境外,又或是通过非法途径将境内的合法货币资金转移到海外,这种行为情节恶劣,产生的社会危害也非常大,由此而构成的才能称之为逃汇罪。按照最新的法律标准界定,是否对某起逃汇案件进行立案追究,需要参考该企事业单位具体的违规操作情况:假如其在境外擅自存放了全部外汇资产,或者是通过非法手法将国内的货币资金转移到境外,而且累积或者单次金额达到了500万美元以上,符合这一情况的都应当被视为重大案件,并且予以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刑法对逃汇罪的处罚标准非常清晰明确:对于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如果证据确凿认定其存在逃汇行为,且涉及金额比较庞大的话,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要对其实际逃汇金额支付5%以上30%的罚款之外,他们的高层管理者和其他主要责任人员也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更严酷的惩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
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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