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若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解除购房合同退还房款。
因开发商违约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购房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开发商应退还所交的购房款,同时还应支付购房者因购此房向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
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购房者还可以主张要求开发商支付其首付款的存款利息。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
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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