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能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就能出来
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工伤不认定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或者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怎么走流程
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是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规定是: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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