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处理决定书下达后能撤案吗
1、行政处理决定书下达后不存在撤案的说法,撤案建立在起诉的基础上,行政处理决定书下达后行政相对人没有起诉的,就没有撤案,但行政处理决定书可以撤销,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
2、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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