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一样吗?
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是不一样的,两者在概念、适用法律、补偿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具体的差异如下:
1、它所基于的土地的性质是不同的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位于国有土地上,土地征收上被征收房屋位于集体所有土地上。
2、涉及的主体不同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地方政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而在土地征收中,只涉及土地征收机关和被征收农民。
3、所有制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对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权,征收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但征地的被征收房屋一般占用宅基地,属于当地农村集体所有,需要收归国有,权属变更。
4、基础不同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依照法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土地征用按《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赔偿原则不同
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时,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遵循等额补偿原则;在土地征收中,土地及其附着物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6、生活的变化不一样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是改变了生活资料。被征收人失去旧房,得到安置房或现金补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失去了生产资料,并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
二、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包括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等。
1、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2、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三、房屋征收与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征收与拆迁的区别包括主体不同、目的不同、权利不同等。
1、主体不同:
房屋征收属于政府行为,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房屋拆迁是在年限没到或者已到达的情况下,政府需要收回进行开发。
2、目的不同:
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房屋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
3、权利不同:
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且大家都有参与权,而拆迁是强制性的,政府会发放一些拆迁许可证。
不管是土地、还是房屋,都是有可能会被征收的,虽然通常情形下,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一般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但不同的被征收方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是不同的。如果对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一样吗存在其他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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