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爸爸为儿子买的房离婚时候儿媳有份吗
时间:2023-06-04 11:20:32 1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需要看父亲是否明确表示是赠与,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无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对方就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子女结婚购房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父母均出资买房,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只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额,根据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即可。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购房,双方父母俱出资,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因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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