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履行义务包括哪些
孩子的抚养义务如下:
1.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
2.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3.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4.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二、抚养费纠纷的审理期限
抚养费纠纷的审理期限是3到6个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抚养费应支付到几岁
当事人给付抚养费的期限原则上截止到到子女18周岁。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或子女成年后,依然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全文7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