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土地权属合法2、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3、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二、办理材料
复印件,材料真实,
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
复印件,材料真实
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
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
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
原件,材料真实
原件,材料真实,盖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并符合申请资格当场受理(打印受理回执),送股室审查及做出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当场补正的补正后受理,不能当场补正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打印不受理(退件)回执),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核进度及结果;到窗口或邮寄纸质材料到办事窗口才能正式受理的。
4.审查:股室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告知受理人员原因。
5.结果送达:窗口受理人员通过告知申请人审查决定,审查通过的,窗口受理人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办理结果,审查不通的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回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退回申请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
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英德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审查决定。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金子山大道行政服务中心科技馆二楼国土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英德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
第四十八条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1995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1995年)
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