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五级、六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16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则为40、30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为34个月,八级为28个月,九级为22个月,十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不得高于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海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2
2022海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6个月;
7、七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3个月。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7、七级伤残,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8、八级伤残,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4、身份证明材料;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五级、六级伤残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终止劳动关系时18、16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40、30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十九条七级至十级伤残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终止劳动关系时14、12、10、8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0、16、12、9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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