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签证计划(VWP)可使特定国家和地区以旅游或商务为目的的公民免签证去美国,最多可停留90天。并非所有国家和地区均加入豁免签证计划,也并不是所有豁免签证计划包括的国家和地区的旅客都有资格使用该计划。豁免签证计划的旅客必须通过旅游授权电子系统(ESTA)申请授权,在美国入境口岸接受检查,并且在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美国访问计划(US-VISIT)系统中登记。
条件
要依据豁免签证计划进入美国,旅客必须:
1、为上述任一国家/地区的公民,并持有符合豁免签证计划规定的。(中国只台湾地区符合)
2、获得旅游授权电子系统的授权。
3、在美国停留不超过90天。
4、旅行目的:
a、商务-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于特定日期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
b、观光/旅游-赴美休闲/休养,包括旅游观光、度假(休假)、消遣、探亲访友、休养、医疗、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以及无酬劳业余人员参与的音乐、体育竞赛和其他类似活动。
c、过境-旅行途经美国
此外,如果是乘飞机或经海路来到美国,则必须:
持有返航票或续航票。如果使用电子票旅行,则必须向移民检查人员出示行程表副本。如果旅客所持续航票的目的地为墨西哥、加拿大、百慕大或加勒比群岛,则该旅客必须为这些地区的合法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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