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临时救助审核在哪办理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5号。
二、宁德临时救助审核申请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本人的书面申请书;
4、户口簿(有公章的首页及本人页)和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6、重大疾病救助的应提供疾病证明及医疗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火灾救助的需提供由消防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火灾证明;交通事故的救助需提供由交通事故造成后果(致残、致重伤)的医院证明。
三、宁德临时救助审核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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