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信盗用产品照片犯法吗
微信盗用照片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行为人微信盗用照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盗用他人图片怎么解决
(一)具体怎么处理要看别人如何使用、如何侵犯权利的客观表现。
(二)如对方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您家人的照片,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被侵权人可视具体受损情况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构成
根据侵害肖像权行为的自身特点,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须具备三个要件:
(一)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国立法及实务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构成侵害肖像权责任。
侵害肖像权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这种使用,并非仅仅包括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对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等使用行为。商业上的使用和非商业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陈列或复制。
(二)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
在一般情况下,侵害肖像权行为人的主观形态表现为故意,这是因为肖像使用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通常不会因为不注意的心理状态而误用他人肖像。但是,并不排除过失侵害肖像权的可能性。例如,认为某幅肖像是虚构的人物画而擅自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三)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即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以具备以上三个要件为已足,不得主张营利目的为侵害肖像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之前只有以营利为目的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才属于侵犯肖像权,但是现在侵犯肖像权行为并不是按照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作为标准的,是要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都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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