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申请程序:夫妻一方申请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实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销诉讼的,不予许可。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实婚姻无效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无效,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亲属关系禁止结婚;(三)未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腐败,败坏党风,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于下一代的健康。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给对方特别是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保护下一代的健康,以利于家庭的和睦、幸福。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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