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法律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调解离婚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而最后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形。登记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离婚。
法院调解离婚和民政局离婚有什么区别
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的区别:
1、离婚程序不同,民政局离婚是双方亲自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院调解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的程序;
2、协议履行不同,民政局离婚是双方对协议履行达成一致意见,而法院调解离婚是双方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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