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分支机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三条
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和居所、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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