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如下: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
6.价格上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则合同无效。
三、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如下:
1.如果因为相关原因必须悔约时,首先必须要与对方进行协商,而且要得到对方的同意,之后要去承担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2.签订书面协议来解除合同时,协议中必须确定合同失效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双方或三方签字后才能生效。
建议为了能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适当采取录音、保留传真件等手段,来预防日后产生纠纷,保护自己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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