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由有过错的当事人分别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理赔内容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理赔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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