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封了房产法院不执行如何处理
法院查封了房产不执行的,要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当事人唯一住房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唯一住房而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如何查封房产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是: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三、被查封的房屋能不能购买
查封是程序法上的概念,作为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是为保障债权人利益,而对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一种限制,实质是对债务人物权处分权能的限制。那么,被查封的房屋能不能买呢?如果能买的话,该注意什么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房产被查封后也必须先撤销查封才能过户。有权查封房产的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法院。
如果上家的房产被公安、检察、安全机关查封,那上家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甚至这套房屋是上家是用赃款购买的。这样的房产千万不能买,甚至连已付的房款都要不回来。如果是被法院查封,那么上家一般只涉及民事、经济案件,在上家提供担保或者清偿了债务后,法院就会解除查封。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