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给的抚养费很少,不过现在负担孩子费用可以在加抚养费吗
当夫妇离婚后,关于子女抚育费用的支付标准则可以进行适度的调整与提高。
这种情况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其一是子女因患病或在学校接受教育产生的实际开销超越了原先规定金额;其次则是当抚养方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且能承受更为昂贵的抚育支出时,他们有权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如若出现有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抚养费用的判决或者裁定的行为,那么司法机关有必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这部分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不要孩子还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无疑是需要处理诸多问题之一,其中包括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承担及相应的抚养费支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载明,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无论是由哪方进行直接抚养照料,另一方均需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具体数额如何,以及承担方式与期限长短,可以按照双方面达成的协议执行;如若未能达成共识,便应由我国司法机关以公正客观的态度作出裁决。
面对父母一方未尽到抚养责任的情况时,未成年子女或是无法自力更生的成年子女有权向其索取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同时强调,即使在离婚之后,父母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关爱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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