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民非组织注册的条件。首先,业务主管单位需审核同意;其次,组织应具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结构;再者,需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此外,需要在民政部登记,登记资金需在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少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最后,还需要具备必要的场所。对于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
民非组织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业务主管单位需审核同意;其次,组织应具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结构;再者,需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此外,需要在民政部登记,登记资金需在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少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最后,还需要具备必要的场所。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
民非组织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非组织法》的规定,民非组织是指由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那么,民非组织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
首先,民非组织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注册。接着,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发给《民非组织登记证书》。
如果民非组织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并给予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民非组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民非组织名义进行活动,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如果您想要成立一个民非组织,一定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注册,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民非组织注册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核同意、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结构、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民政部的登记等。如果需要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还需向民政部门申请。未经注册的民非组织将面临法律制裁,因此成立民非组织前一定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注册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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