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影算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一般指自然人的外部形象及其所享有的人格法益,其内涵主要看是否能够客观反映肖像人的外部特征。外部形象主要指的便是外貌和体貌(王利明认为需要具有面部性,张新宝认为需以面部为中心)。
肖像权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可辨认性,即客观存在的人的形象与通过艺术创作手段再现的形象相比,要为一般的人所能够认知、辨认。肖像所反映的人的外部形象必须是真实的、客观的、清晰的、可辨认的。反过来看,模糊、不清晰的以及在作品中不处于主体地位的外部形象就不是法律上讨论的肖像。由此可见,可辨认性在确定是否存在侵犯肖像权的使用行为时具有关键作用。因此,不可辨认的形象无法与自然人的人格利益相联系,自然也就无法判断是否侵犯了肖像权。如果背影照具有可辨认性,且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用作商业用途,又无合理抗辩理由的情况下则构成侵权。
二、未经允许把别人的照片传到网上违法吗
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民法典规定肖像权侵权的赔偿多少
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具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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