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租赁房屋的地址,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常见的租金支付方式是押金和租金并存,有押一付一(月付),押一付三(季付)等。对于房屋内部的装修,家具,电器等设施的维护和使用。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包括什么
1、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包括:租房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以及给付期限、租赁期限(以20年为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办法等方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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