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对终审结果申请申诉的,不能申请申诉,但可以申请再审,而对申请再审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措施,而行政诉讼是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
一、审判不服怎么办
1、民事案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民事判决终审后,当事人仍旧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2、刑事案件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二、上诉有几次期限
民事案件一般可以上诉两次,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二审,由于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如果此时还是有异议的话,只能申诉,申请再审,但此时二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并且不会因的申诉而中止执行二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行政终审不服怎么上诉讼
对行政终审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具体流程是:申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并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抄本。申诉状应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指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及申诉要求。如果认为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还应提供有关证据或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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