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取流程是什么?收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供大家参考!
满足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职工,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公积金支取案例:大病提取公积金流程
(一)请您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说明: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九种重大疾病是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3、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超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取至百元,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百元。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二)办理流程
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www.hfgjj.com)下载使用。
3、如当年已办理过其他类型的提取,需在次年提出申请。
4、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在单位足额缴存并办理停缴手续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5、办公地址: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长江中路90号,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公积金窗口(携带公积金卡)
6、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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